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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9-03 浏览:

各学院、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3〕4号)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精神,接教育部(教高司函〔2013〕 94号)文件《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教电传〔2013〕354号)文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技术,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实验环境和实验对象,学生在虚拟环境中开展实验,达到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教学效果。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任务是实现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在涉及高危或极端的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高成本、高消耗、大型或综合训练等情况时,提供可靠、安全和经济的实验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应充分体现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的原则。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校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三、遴选程序

遴选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各学院、中心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议等程序,最终确定推荐名单并报浙江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书面材料包括:

1、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附件3,一式5份)。

2、相关支撑材料(关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成立的批文以及学校有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

电子材料包括:

1、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Word2003格式、PDF格式各1份)。

2、相关支撑材料(PDF格式)。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视频材料。视频材料应包含实验教学中心环境全貌、设备全貌、实验项目操作界面和功能界面等内容,反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应用和共享的基本情况。视频材料应为分辨率不低于800×640、时长不超过10分钟的通用流媒体格式文件。

网站材料包括:申报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需完善原有的中心网站。网站应提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申请书、视频材料、丰富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共享平台访问途径。

相关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并根据本通知要求,科学规划,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建设和申报工作。

六、送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10月8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验管理科。

联系人:卲凯隽,联系电话:0577-86699233,邮箱:skj@wzmc.edu.cn,办公室:茶山校区同心楼415室。

教育部(教高司函〔2013〕94号)文件《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rar

浙江省教育厅(浙教电传〔2013〕354号)文件.rar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doc

温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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