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省教育厅将于今年9月至12月组织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请各学院、中心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43号)文件要求,结合检查重点,认真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检查项目,于10月20日前组织对本单位教学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不符合”、“不适用”的均需在“问题说明”栏中予以明确说明。
各学院、中心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对因客观条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应暂停使用直至危险消除,对自身无力整改的隐患要研究解决办法,形成相应的整改建议并上报。“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基本情况调查表”、及学院(中心)安全检查自查报告三份材料请于10月20日之前报教务处实验管理科。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86699233,电子版发邮箱:skj@wmu.edu.cn。
10月底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部分学院教学实验室进行抽查。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