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给当前位置指定栏目ID

当前位置: 首页 实验室管理 中心制度 正文

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时间:2021-12-22 浏览:

一、中心模型、仪器设备仅供本中心教学、技能培训使用,由中心主任进行统一协调使用,一般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中心主任同意并有申请学院领导签字后方可借用。借用人应写借条并注明归还日期,使用期间须妥善保管,按时归还,并保证模型、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按规定赔偿。

二、中心模型、仪器设备由中心主任指定实验技术人员负责使用管理各仪器的责任人必须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查仪器的运行状况,并做好使用记录,若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和维修。虚拟仿真网络平台指定信息技术小组成员负责日常维护和更新升级,注意实验室网络安全,避免虚拟仿真实验系统人为因素瘫痪而影响实验教学与开放。

、各仪器的责任人如发现使用人员不按操作规程使用模型、仪器设备、软件系统,指出仍不改正时,责任人有权中止其使用。

四、中心模型、仪器设备自然损坏,应建立登记制度,注明原因、时间,并及时上报中心主任,能修复的应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及时报废。

五、中心模型、仪器设备如系人为损坏,由损坏人根据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维修不了的按规定赔偿。

六、中心模型、仪器设备出现丢失,由责任人按规定赔偿。

七、丢失或人为损坏模型、仪器设备的赔偿期限,自损坏或丢失之日起一个月内赔偿,逾期不赔,酌情罚款。

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268号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 邮编:325000
Copyright © 2017 ALL Right Reserved 温州医科大学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