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模型、仪器设备仅供本中心教学、技能培训使用,由中心主任进行统一协调使用,一般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中心主任同意并有申请学院领导签字后方可借用。借用人应写借条并注明归还日期,使用期间须妥善保管,按时归还,并保证模型、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按规定赔偿。
二、中心模型、仪器设备由中心主任指定实验技术人员负责使用管理,各仪器的责任人必须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查仪器的运行状况,并做好使用记录,若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和维修。虚拟仿真网络平台指定信息技术小组成员负责日常维护和更新升级,注意实验室网络安全,避免虚拟仿真实验系统人为因素瘫痪而影响实验教学与开放。
三、各仪器的责任人如发现使用人员不按操作规程使用模型、仪器设备、软件系统,指出仍不改正时,责任人有权中止其使用。
四、中心模型、仪器设备自然损坏,应建立登记制度,注明原因、时间,并及时上报中心主任,能修复的应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及时报废。
五、中心模型、仪器设备如系人为损坏,由损坏人根据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维修不了的按规定赔偿。
六、中心模型、仪器设备出现丢失,由责任人按规定赔偿。
七、丢失或人为损坏模型、仪器设备的赔偿期限,自损坏或丢失之日起一个月内赔偿,逾期不赔,酌情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