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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规程

时间:2021-12-22 浏览:

为了大力推进我校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建设,推广虚拟仿真技术在实验教学中的应用,提升虚拟仿真教学资源的共享和辐射,结合中心的实际发展状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中心建设基础

学校在国家级眼视光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临床技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护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基础上,整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以及形态学、功能学优质实验教学资源,构建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二、中心建设内容与建设原则

中心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技术,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实验环境和实验对象,学生在虚拟环境中开展实验,达到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教学效果。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应充分体现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的原则。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任务是实现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在涉及高危或极端的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高成本、高消耗、 大型或综合训练等情况时,提供可靠、安全和经济的实验项目。主要分三个模块,即形态学虚拟仿真平台、功能学虚拟仿真平台和临床技能虚拟仿真平台

中心建设内容概括为四方面:(1)中心教学资源建设;(2)中心管理和共享平台建设;(3)中心教学和管理队伍建设;(4)管理体系建设。

三、中心决策机制

在学校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中心的规划与决策。中心业务上挂靠教务处,实施主任负责制。

四、中心人员与日常运行

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下设办公室及“信息技术工作小组”负责中心管理和技术支持。中心的虚拟仿真实验课程来自于全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通过申报与立项程序进入中心管理。每门课程设课程负责人一名,负责本门理论、实验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中心设专项经费保障日常运行和维护。

五、中心实验课程建设和管理规范

1、中心实验课程建设内容包括:(1)虚拟仿真软件建设(四类模式,即免费获取、购买使用、合作开发、自主研发);(2)实验大纲制定;(3)实验项目设计;(4)模板或样例开发;(5)数字资源建设;(6)实验教学平台开发与维护等。

2、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与评价

中心实验课程是各专业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课程统一列入全校选课平台,供全校或指定专业学生选择。

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上, 中心负责已选课学生的帐号建立和课程的初始化工作。中心借助实验教学平台上的反馈渠道,监控课程实施过程。中心有权采取其他方式对课程实施过程进行质量监控。

学校选课平台负责收集学生对课程和教师的评价数据。

中心根据实验教学实际情况和评价数据,统计教师工作业绩。

六、中心考核与评价

教务处通过中心上报的数据与工作总结,结合日常工作管理实绩,对中心的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对中心考核与评价的要点包括:(1)中心建设内容达成度;(2)学生对课程的满意度;(3)相关教师对中心的满意度。

本规程由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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